上海青浦公示征询房票安置新政,金山区此前已发出“全市首张”
从上海市青浦区获悉,为进一步拓宽居住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居住房屋所有人安置渠道,满足多元化安置需求,保障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居住房屋所有人合法权益,加快安置进度,实现集约增效土地利用,青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拟定了《青浦区房票安置操作口径(试行)》,并在网上公开征询各方意见。根据公示的《青浦区房票安置操作口径(试行)》,本办法所称的房票,是指由房屋征收部门出具给国有土地上居住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或者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人、居住房屋所有人在规定时间、区域内用于购置商品住房(含实物安置房源)的结算凭证。居住房屋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宅基地使用权人、居住房屋所有人以自愿为原则,从青浦区新建商品住房(含实物安置房源)“楼盘信息库”(房源超市)中选择房源,利用房票金额购买商品住房。(澎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