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公司不得将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作为通道 日期: 浏览: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印发《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4号—第6号)》。其中提到,保险公司开展股权投资,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建立覆盖底层资产的关联交易控制机制,履行关联交易审批及信息披露、报告等职责,防止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的利益。保险公司不得将直接或间接股权投资作为通道,变相突破监管规定,违规为关联方或关联方指定方提供融资。 标签: 保险 股权投资 上一篇:无 下一篇: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