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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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印发印发《广东省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实行新上项目非化石能源消费承诺,“十四五”后两年新上高耗能项目的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不得低于50%,鼓励各市结合实际提高比例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交易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将绿证交易对应电量纳入“十四五”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核算,实行以物理电量为基础、跨省市绿证交易为补充的可再生能源消费量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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