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对华风塔及风电设备部件作出反倾销终裁

日期: 浏览: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12月25日,越南工贸部发布第3453/QD-BCT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风塔及风电设备部件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的普遍生产商/出口商征收97%的反倾销税。同时,裁定江苏振江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倾销幅度为0,不征收反倾销税。措施自公告签署之日起15日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此前,越南工贸部于2023年9月25日启动了对中国的风电塔及风力发电设备部件的反倾销调查。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