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自2024年12月29日起 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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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自2024年12月29日起,对原产于台湾地区、马来西亚和美国的进口正丁醇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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