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5—2027年全省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方式新增12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加大存量商品房收购力度进一步提升住房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2025—2027年,全省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方式新增12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其中,新增2万套公租房、1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收购一定数量的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养老服务用房。2025年,全省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方式新增4.5万套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其中,新增1万套公租房、3.5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城中村改造2.6万户。